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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制油公司合成油厂三剂装填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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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煤制油公司合成油厂三剂装填服务项目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宁夏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范围
2.1项目地点: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煤制油分公司气化厂
2.2项目概况:合成油厂费托合成装置蜡过滤单元生产过程中每天需补填白土和硅藻土,脱碳单元需定期更换活性炭。合成南北区同时运行时一年的总搬运装填量预估为6420吨。因装填量巨大,白土和硅藻土搬运过程中产生粉尘,废活性炭具有毒性,为不影响正常生产,需外委搬运装填。
2.3招标范围:
负责将脱碳单元废活性炭从活性炭过滤器中卸出,将新活性炭装入(含仓库领料、现场搬运、卸出、装填、吊装、运输至指定堆场等与活性炭卸装相关的现场全部工作)。卸出量10吨/台,装入量10吨/台,每次工作量20吨/台,南北区共6台,更换频次3个月/次?台,一年的卸装量为480吨。每次卸装需在3天内完成,装填单位提供卸装工作所必须的运输车辆和吊车;负责将蜡过滤单元白土、硅藻土由仓库转运至蜡过滤料仓(约1公里),再搬运至输送带(约2米),并清理包装袋及现场卫生,搬运量18吨/天,一年的装填量为5940吨,装填单位提供仓库领料所必须的运输车辆和叉车。
2.4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料装卸搬运、建筑工程、土建、安装等其中之一;
3.1.3提供完成卸装作业所必需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起重机械指挥(Q3)、叉车(N2),板车(B2及以上驾驶证)等车辆的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复印件,作业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6日上午9时至2017年10月23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7日上午09:30分。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招投标信息网(网址:www.chinazbcg.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 白蕾 高涵
电话: 0312-2664993 2664630
手机:15176353778 18617750068
传 真:0312-2664930
邮 箱:540472434@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